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3716
项目编号: NXBS-2025-ZC052
项目名称: 灵武市崇兴镇时代佳苑小区壁挂炉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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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崇兴镇时代佳苑小区壁挂炉安装项目 | 壁挂炉 | 热水器 | 250 | 详见招标文件 | 1250000.00 | |
数量合计: | 250 | 预算合计: | 12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