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运输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绛县停车区(南区)综合能源补给岛加油站、加气站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T-JRGS-2025-YFBXZB-GC-33188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交通运输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绛县停车区(南区)综合能源补给岛加油站、加气站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279001),已由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项目代码:2501-140826-89-05-651951、2505-140826-89-01-510929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交通运输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绛县停车区(南区)综合能源补给岛位于绛县G3511菏宝高速闻垣段K418+800kn处,现须新建加气站、加油站各1座:
加气站建设规模:站区总占地面积2079.71㎡(3.12亩);总建筑面积404.90㎡,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32.10㎡、加气罩棚建筑面积72.8㎡(投影面积145.60㎡);LNG罐区占地面积106.11㎡,属于三级LNG加气站。
加油站建设规模:站区占地面积1991.95㎡(2.99亩);总建筑面积449㎡,其中站房建筑面积185.32㎡、加油罩棚建筑面积263.68㎡(投影面积527.36㎡),油罐区占地面积202.95㎡,属于一级加油站。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山西交通运输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绛县停车区(南区)综合能源补给岛加油站、加气站项目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协助项目的手续办理、验收技术服务等。
(2)加气站采购设备主要包括1台60m³立式LNG储罐、1套潜液泵双泵橇、2台单枪LNG加气机及配套的基础等;加油站采购设备主要包括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和4座SF双层卧式储油罐,分别为2座50m³92#号汽油储油罐、1座50m³95#号汽油储油罐和1座50m³柴油储油罐。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绛县G3511菏宝高速闻垣段K418+800kn处绛县停车区南区出口处。
2.5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如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的,另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4)有效的防爆合格证(至少包含LNG潜液泵撬和液化天然气加气机),有效的防爆设备安装、维护、修理资格证书(至少包含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修理资格)。
(5)拟供货物(至少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压力容器)应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且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与所提供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一致。
持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的企业数据库,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其中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LNG加气站设备(至少包含LNG储罐或加气机)供货业绩和1项加油站设备(至少包含油罐或加油机)供货业绩。
若1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分别予以认定。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3.5.2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5.3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5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条件:
3.6.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2 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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