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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 长寿区龙河镇长安等(2)个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
长寿区龙河镇长安等(2)个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寿区龙河镇长安等(2)个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投〔2025〕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长寿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长安、仁和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74.992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4.2891公顷,其中新增水田1.3723公顷,新增旱地42.916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825816.83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任一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 本批次招标括“长寿区龙河镇长安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长寿区龙河镇长安等(2)个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长寿区云台镇安坪等(3)个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长寿区但渡镇楠木院等(2)个村低效园林地一体化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共计4项目。按开标日期,本批次先开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参加了后开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开标项目的评审,但不能成为后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次将由后排名的单位依次递补。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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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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