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24202500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7 10:00:00,更正为:2025-09-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9-17 10:00:00,更正为:2025-09-22 09:30:00。
仪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现将仪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242025000102)作如下更正:
-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中的燃油越野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越野车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第14点:“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GB 19151-2024规定的三角警告牌。装备2个停车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更正为“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GB 11564-2024规定的三角警告牌。装备2个停车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增加一条:★本项目供应商投标产品如涉及3C强制认证,涉水产品卫生安全卫生许可、水效标识,消毒产品等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节能环保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承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相关生产许可、所投产品为满足相关强制性要求符合上市销售的合格的全新的产品,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提供产品相关认证或备案或注册证书或评价报告等给采购人核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9月17日10:00”更正为“2025年9月22日9:30。”
除以上事项更正外,其余事项按询价通知书执行。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9月16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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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