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江油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名称)江油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江油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江油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实施方案的补充批复》绵农发【2025】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农发【2025】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
2.1.2 建设地点:江油市方水镇阳明村、天台村、宝珠村;新安镇南山村、新店村。
2.1.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江油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第二批)施工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施工。
2.2.3 合同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 (□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 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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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