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核电2#机组建设项目(部分内容)审计中介服务采购
(总部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霞浦核电2#机组建设项目(部分内容)审计中介服务采购(总部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核电2#机组建设项目(部分内容)审计中介服务采购(总部采购)
1.2 采购单位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拟对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2#机组建设项目中“工程费用—安装工程”实施情况,“专用设备”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供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材料等过程性资料。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集团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拟对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2#机组建设项目中“工程费用—安装工程”实施情况,“专用设备”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供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材料等过程性资料。
本次审计项目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总投资 |
项目周期 |
项目地点 |
计划审计 时间 |
建设单位 |
1 |
2#机组建设项目 |
106.38亿元 |
2020-2025 |
霞浦县 |
2025年9-11月 |
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
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
2.3 服务地点
霞浦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无境外人员、资金等背景,需提供承诺。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供应商委派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和其他审计人员均应具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审计人员证;
(6)其他要求:供应商应为集团公司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的成员,同时应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或其合作机构库成员,若为其合作机构库成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需提供承诺;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需提供承诺;
供应商须满足没有承担本项目的评估或其他咨询任务,需提供承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9月17日17:00—2025年9月22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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