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百里洲镇刘巷村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A020059-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5-00564
3、项目名称:枝江市百里洲镇刘巷村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20(万元)
6、最高限价:420(万元)
7、采购需求:
(一)“1 公里示范轴”建设。对95农户进行庭院改造,安装文化路灯45 盖,建设村民议事长廊1处,整治解放沟渠边坡及生态修复2000平方米,整治提升沿线环境3000平方米;打造采摘基地文化节点1处,整治提升采摘基地周边环境2000平方米;建设梨文化节点1处,整治提升梨园周边环境1800平方米。
(二)道路提档升级。对村湾道路提质改造1200米,整治提升主干道沿线环境2000平方米。
(三)周边环境提升。整治提升周边环境1800平方米,设置村落标识1项,配套垃圾分类岗亭分类垃圾桶100个。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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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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