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龙岩市公安局委托,拟对龙岩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龙岩市公安局
2、联系人:陈女士
3、联系方式:0597-3222222
4、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安局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8012025000062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在2年服务期内共同承担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入围供应商上限3家。预算金额110万元/年,两年共计220万元,本项目采用质量优先法,固定折扣率76%。合同一年一签,单年度合同金额不超过110万元。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采购包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1 | 龙岩市公安局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投标人须具有二类车辆以上(含二类)维修许可资格 | 应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在“福建省道路运输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60.53.3:3601/fjyggzd/)备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 |
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 1、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最后一章。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最后一章。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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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