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GJZC2025-CS289
项目名称: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周边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3,150.63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周边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汉长安城遗址区域周边3处建筑垃圾堆体清运整治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单位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