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JH[GK]2025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广播电视台智能媒资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分布式集群存储):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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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0599-其他存储设备 | 分布式集群存储 | 4(节点) | 否 | 分布式集群存储 | 720,000.00 | 工业 |
1-2 | A02010599-其他存储设备 | 并机服务 | 1(项) | 否 | 并机服务 | 3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
采购包2(蓝光库接口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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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A02010599-其他存储设备 | 蓝光库接口系统 | 1(台) | 否 | 蓝光库接口系统 | 95,000.00 | 工业 |
2-2 | A02010599-其他存储设备 | 蓝光盘匣 | 40(个) | 否 | 蓝光盘匣 | 9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采购包3(智能媒资应用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06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6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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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媒体处理终端 | 1(套) | 否 | 媒体处理终端 | 130,000.00 | 工业 |
3-2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媒资应用终端 | 1(套) | 否 | 媒资应用终端 | 100,000.00 | 工业 |
3-3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媒资虚拟网盘工具 | 1(套) | 否 | 媒资虚拟网盘工具 | 135,000.00 | 工业 |
3-4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媒资智能分析平台 | 2(套) | 否 | 媒资智能分析平台 | 7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