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城市航站楼民航专业工程(一期)监理项目(二次)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 关于雄安城市航站楼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的行业意见(民航华北函〔2024〕49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安雄商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雄安雄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 建设规模:雄安城市航站楼总建筑面积20459平方米,建筑单体高21.9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438平方米,其中车站核2388平方米、城市核3050平方米;地下空间共3层,总面积15021平方米,航站楼对外服务功能主要设置在B1层和B2层,B1层为航空公司办公及相关附属设备用房等,B2层为值机大厅、托运柜台、行李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用房等。航站楼设置普通旅客国内和国际值机及行李托运区、行李处理区等。本期仅开放B2层值机柜台,设置8个国内值机柜台和4个国际值机柜台。
2.3 招标范围: 雄安城市航站楼民航专业工程(一期)民航弱电工程、行李系统、交运行李安检系统等与本次建设规模内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实名制、防疫、信访、合同、BIM及信息化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民航、地方和雄安集团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服务内容的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航天航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过一项运输机场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航天航空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册员工,且无其它在建或待建工程的监理项目;
备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职称。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5-09-19 09:00:00至 2025-09-23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含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包含手机号码、座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详细地址等)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由于投标人网上登记信息不及时或不完善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招标文件费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工程咨询”支付并开具发票)。特别说明:将本章第4.1款和第5.1款中的“(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容修改为“(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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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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