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07号-JLSZH2025FW029
2.项目名称: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委会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4.框架协议的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预算金额:35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7.最高限价:固定折扣系数1.0(取费标准详见征集文件服务需求)
8.采购需求: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和评审方法》)
9.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家数:6家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淘汰比例: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服务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固定职工,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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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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