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安全鉴定(二期)(A)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安全鉴定(二期)(A)招标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437 2.项目名称: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安全鉴定(二期) 3.项目预算:6057900.00元 4.最高限价:6057332.87元 5.采购需求:
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①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②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必须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1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附属管养房安全鉴定工作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还须具有“入选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入选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1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安全复核计算工作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还须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注:附属管养房安全鉴定工作和安全复核计算工作允许分包给同一(或不同)分包承担主体。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