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BM-2025-G0140 省网编号:SDGP370800000202502000449 项目名称:山东省戴庄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省戴庄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共一个包组,主要采购内容为购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投标人也可在此基础上自报最优质保期)。未单独报价的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设备维保、零配件、耗材等视为在质保范围内(单独报价的须在“附件十七:主要零配件、耗材等销售价格表”列明)。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需求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具备: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②医疗器械生产商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不提供该资质,但需出具加盖公章说明)。 3.2需求产品属于非医疗器械的需具备: ①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②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明材料,如报关单、生产许可、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