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井河镇2025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井河镇2025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发改项【2025】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广安区2025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项【2025】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2.1.2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福龙村、英雄村、交通村、金星村、徐花村、民集村、郑山社区 。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福龙村、英雄村、交通村新建提灌站共3处;英雄村新建渠道0.544千米,福龙村新建渠道0.3千米;福龙村土渠清淤及部分整治10.742千米;金星村、英雄村、徐花村、民集村等维修整治山坪塘共10口;交通村、英雄村硬化公路共2.906千米,交通村、英雄村土地调型共349.018亩;郑山社区场镇道路黑化为0.9057千米。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2.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一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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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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