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5-FG015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委托,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白鹤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工程项目所需一级、二级消能电站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资金已落实,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白鹤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项目扩建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槽元乡境内鲹鱼河上游支流阴洞河上,地跨三县,距宁南县城区73km,距会理县城80km,距离会东50km,目前主要给竹寿灌区供水,是一座以农业灌溉、防洪为主,兼有水力发电、城镇供水和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效益的中型水库,道路状况较好。
2、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为整体采购,供应商须承担本次标的物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费、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仓储、保险、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试验检测、公差费用、缺陷责任期的服务,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对物资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卧轴混流式水轮机 |
型号:HL-WJ-76,转轮节圆直径:0.76m;额定转速: 1000r/min;额定水头:136m;额定流量:1.78m3/s;额定功率: 2130KW;额定电压: 6.3kV;重量:~21t |
台 |
1 |
送货地点① |
2 |
水轮发电机 |
额定容量:2MW;额定电压:6.3kV; 额定功率因数:0.80;额定频率:50 Hz ;相数:三相;重量:~20t |
台 |
1 |
送货地点① |
3 |
励磁系统 |
励磁系统装置(含励磁变),额定容量:2MW,额定电压:6.3kV,额定功率因数:0.80 ,额定频率:50Hz,相数:三相 |
套 |
1 |
送货地点① |
4 |
调速器 |
微机电液组合式调速器,型号:GLYWT-PLC-1000,囊式蓄能罐高油压调速器,额定工作压力:16MPa,操作功1000kg-m |
套 |
1 |
送货地点① |
5 |
机组自动化元件 |
水轮发电机组配套 |
套 |
1 |
送货地点① |
6 |
卧轴冲击式水轮机 |
转轮节圆直径:1.2m;额定转速: 750r/min;额定水头:486.8m;额定流量:0.95m3/s;额定功率: 3.98MW;额定电压: 6.3kV;额定功率因数: 0.80 |
台 |
1 |
送货地点② |
7 |
水轮发电机 |
额定容量:3.7MW;额定电压:6.3kV;功率因数: 0.80:额定频率:50Hz,相数:三相,重量:~35t |
台 |
1 |
送货地点② |
8 |
励磁系统 |
发电机额定容量:3.7MW;励磁系统装置(含励磁变) 额定电压:6.3kV,额定功率因数:0.80 ,额定频率:50 Hz,相数:三相 |
套 |
1 |
送货地点② |
9 |
调速器 |
微机电液组合式调速器(带蓄能罐):2喷2折冲击式机组专用调速器;额定工作压力: 6.3Mpa |
套 |
1 |
送货地点② |
10 |
机组自动化元件 |
水轮发电机组配套 |
套 |
1 |
送货地点② |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询比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15日,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但供应商须保证48小时内抵达施工现场。
5、交货地点:送货地点①四川省宁南县石梨镇大田村一级消能电站厂区;送货地点②四川省宁南县西瑶镇前卫村二级消能电站厂区(具体交货地点以通知为准,供应商需提前自行勘察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计量单位:以签约后合同供货清单及采购产品参数标准方式结合进行验收。
7、质量标准和要求:
7.1标的物应为国产产品。
7.2质量满足最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3供货必须有供货清单,清单内货物的所有材料材质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供货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材质证明书、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必须随车送到,无材质证明书或材质证明书不符合要求不予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工程延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7.4货物抵达现场后,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由供应商承担换货或是退货处理。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链融资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1.1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实际到货货款50%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人所提供的收款单位信息,其完整性和正确性均由成交人完全负责,转账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
8.1.2供应链融资:银行转账剩余50%货款(含质保金)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贴息费用以及所产生的税费由买方全额承担。
8.2合同价款的支付
(a)到货款
标的物分批次到达施工现场,每个批次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第三方检测、监理验收合格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90天内,采购人向供成交人支付批次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50%作为第一笔款:
① 成交人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② 供应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③ 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④ 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b)第一笔款完成支付后9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45%,因货物质量原因产生争议,待争议解决后60天内支付。
(c)质量保证金: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4个月,时间从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已到场并验收合格货物货款总金额的5%质保金。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1)成交人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发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单;
(2)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财务收据;
9.成交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采购人支付货款及质量保证金的前提条件,因供应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延迟,则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采购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少于3个采购规格的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有效采购合同或厂家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2022-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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