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红军城片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8-510821-04-01-734382】FGQB-0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0821-04-01-734382】FGQB-0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旺苍利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旺苍县东河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 45.87 亩,新建地下停车库17923 平方米,新增停车位 690个,配套建设物业、车辆维修、保养等用房1374平方米,充电桩104个,改造地面停车场10.52亩,设停车位220个,充电桩44个,,配套完善道路、照明、水电管网、智能化停车系统、导视系统、监控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 投资估算:15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