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中市光雾山景区生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光雾山景区生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审【2022】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2022】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利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光雾山大坝片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区占地面积2000亩左右,建设集观光、旅游、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大型生态园。新建附属用房、圈舍、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完善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充电桩、旅游厕所等旅游附属设施建设。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2.6 招标控制价:2300000.00元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8 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投资额在18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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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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