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hzfcg202509190011
项目名称:敦煌市2025年湿地保护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 70.70万元
最高限价:¥ 70.70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购置外业调查监测设备;安装监控摄像头、太阳能电源设备;在南泉、东湖湿地修建固定观测点2处,建设9米观测塔。购置外业调查监测热成像双光谱轻载云台、供电系统、网络通讯(硬盘录像机)、配电柜、硬盘等设备各2套,分别在敦煌市南泉、东湖湿地区域安装,用于对监测区域范围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湿地生态动态调查监测。购置台式计算机、配套服务器、巡护无人机各1套,设置在局机关,用于湿地监测区域实时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1.2 财务状况:投标人出具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或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的公司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注册企业根据注册时间提供财务报表;
1.3 纳税证明:2025年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零申报证明资料。
1.4 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1.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7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1.8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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