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称多县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农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电梯)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562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称多县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农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因生产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乘客电梯 |
载重量1000kg,速度0.1m/s |
国标 |
台 |
1 |
青海省称多县称文镇 |
2025.9.30 |
停靠楼层-1-4F |
2 |
自动扶梯 |
速度0.5m/s |
国标 |
台 |
2 |
倾斜角30度提升高度6米 |
||
3 |
乘客电梯 |
载重量1000kg,速度0.1m/s |
国标 |
台 |
1 |
停靠楼层-1-2F |
||
合计 |
4 |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简介:新建称多县生态畜牧业合作社集散中心项目工程位于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总建筑面积12255.10m2,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室外基础设施和道路硬化、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
2.4供货业绩:具有近两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4.采用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培训费、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降价谈判”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货物验收方式:
交货检验时卖方提供的设备的数量、规格应与合同约定一致,现场交货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应签署设备现场交货接收证书。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7.1排产款;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将设备的增值税发票、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甲方,并经检验合格,发票认证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甲方逾期付款的,则合同发货时间予以顺延。 7.2调试款:电梯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不含取报告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65%,款到乙方指定帐户后办理移交使用手续。
7.3余款:5%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次付清合同余款。
7.4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
7.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不能及时安装或验收,甲方应于设备发货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七天内付清所有款项。
7.6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由乙方提供账户,乙方提供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
7.7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7.8供应期规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8.结算模式:固定单价结算。
8.1供应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结算周期)。
9.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10.报价有效期:30天。
11.技术指标:国家标准或ISO、IEC、DIN以及甲方提出的与设备相关的技术标准。
11.3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有权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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