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2025026(G)
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标项名称: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的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体检人群开展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通过借助互联网、5G、AI等数字创新技术,采用“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为患者提供居家康复指导、复诊管理、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病情异常症状识别、运动康复指导等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协同相关临床科室和MDT团队,对患者进行个性化干预,提升患者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医院美誉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中标供应商操作规范、服务优良、服务期内每月考核评分标准均不低于85分的,经采购人、县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延长采购服务有效期两次,每次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