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端则公招(货物)2025-045
项目名称: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5-2026年(神经外科重点学科、烧伤整形与创面修复、肺结节肺癌微创诊治、职业病专科联盟、工伤康复诊疗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5359000.00
最高限价(元):包1:370000,包2:380000,包3:950000,包4:583000,包5:1240000,包6:1356000,包7:4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包1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包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包4
数量: 8
预算金额(元):58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包5
数量: 23
预算金额(元):1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包6
数量: 18
预算金额(元):135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 包7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4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5、6、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个日历日内实施并安装完成,进口设备60个日历日内实施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网站的查询截 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1>若招标货物为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若招标货物为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若招标货物为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厂家或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且须提供该授权人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