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5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塔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01-WZ319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5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塔器,招标人为辽河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是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5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塔器。
序号 |
名称(位号) |
规格/mm |
主体材质 |
数量 |
单位 |
暂估重量(KG) |
交货期 |
交货地 |
质保期 |
1 |
沥青分离塔T-9101 |
Φ2600*16000 |
Q345R(RHIC) |
1 |
台 |
94000 |
2026年2月28日 |
辽河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5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
自设备安装结束,装置投产运行之日起18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
2 |
沥青汽提塔T-9102 |
Φ1400*14000 |
S31603+Q245R |
1 |
台 |
16000 |
2026年2月28日 |
||
3 |
重脱油分离塔T-9103 |
Φ2800*16000 |
Q345R(RHIC) |
1 |
台 |
100000 |
2026年2月28日 |
||
4 |
重脱油汽提塔T-9104 |
Φ1200*14000 |
Q245R |
1 |
台 |
15000 |
2026年1月15日 |
||
5 |
轻脱油分离塔T-9105 |
Φ1900*9800 |
Q345R(RHIC) |
1 |
台 |
40000 |
2025年2月28日 |
||
6 |
轻脱油汽提塔T-9106 |
Φ1300*14000 |
Q245R |
1 |
台 |
17000 |
2026年1月15日 |
说明:
1、随机和开车备品备件已包含的设备总价中,必须单独包装并做好标识。设备法兰垫片 200%,紧固件 5%(每种规格不少于 4 套);
2、投标总价中含吊盖、尾耳等吊具以及垫板的制作、焊接费用,包含塔内件固定件焊接费用,位置及图纸由买方提供;
3、要求整体交货,不得分段;
4、防腐依照设计防腐统一规定。卖方制造的设备必须满足买方提供的设备蓝图的要求,解释权归买方;
5、本次招标为固定吨单价,实际结算金额依据最终塔器施工图纸重量核准结算;
6、配套部件及材料涉及中石油一级物资的,按照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执行。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辽河石化公司厂区。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分批交货。
2.4 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及请购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投标人资质: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8位分类编码23020101和23020202或云梦泽分类编码A29020102和A290202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8位分类编码23020101和23020202)或(云梦泽分类编码A29020102和A290202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允许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但尚未进行考察的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后续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2.2投标方必须按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
3.2.3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并具有标的物的制造、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能力。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一台国内炼化装置主体材质为Q345R(RHIC)和规格不低于Φ2800*16000的塔器,以及一台主体材质为不锈钢-碳钢复合板和规格不低于Φ1400*14000的塔器供货且成功运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资料包含:业绩明细表、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明细表包括所供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塔器材质及规格、数量、投用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业绩可考察。
3.4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3.7承诺及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问题的承诺及银行资信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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