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521020001766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隆福医院隆福医院卫生健康能力提升示范性项目补助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控制单价(万元)
数量(台/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等
280
1-1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仪
105
1
2D灰阶成像
1-2
灌注吸引系统
22.8
1
安全灌注压调节范围:15 ~ 150mmHg
1-3
网电源供电骨组织手术设备
25.9
1
驱动方式:电机闭环恒扭矩驱动
1-4
骨质疏松治疗仪(低频脉冲磁疗机)
29.3
1
治疗时间设定:10-60分钟可调
1-5
超声骨刀
35
1
手柄不限定使用次数
1-6
牙片数字化机
7.25
1
输入功率:≤400VA
1-7
床旁支气管镜
14.75
1
拍照、录像:具备一键拍照、录像功能
1-8
全自动玻璃封片机
22
1
样本干燥:晾片柜具有样本烘干功能
1-9
麻醉消毒机
18
1
工作模式:包含全自动消毒模式、自定义消毒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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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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