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CS-G-F-250202
项目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校区零碳校园建设项目EPC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4,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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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1059900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校区零碳校园建设项目EPC招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62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整体2026年4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5天内出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0天内出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后10天内出施工图。质保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则须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施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以上证书扫描件。 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国家能源局最新资质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如投标人还未申办或换领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