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软件谷菁英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软件谷菁英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YHFJ2501083-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软件谷菁英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软件谷菁英公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谷管委备[2025]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菁英公寓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软件谷菁英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幕墙施工,包含外墙粉刷层脱落维修改造(外立面铝板幕墙、空调百叶加固及真石漆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18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对原项目紫金(雨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东片区一期项目(人才房)外墙粉刷层脱落维修改造(外立面铝板幕墙、空调百叶加固及真石漆维修)。共9栋住宅楼,层数为24-32层,建筑高度约70-98米,外立面维修改造面积约43400平方米,其中新建铝板幕墙约20000平方米,真石漆维修约23400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幕墙工程。注:含有幕墙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幕墙工程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否则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1、投标人需符合《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