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渝高竹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川渝高竹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邻发改〔2025〕1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5〕3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2.1 建设地址:川渝高竹新区规划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等业务用房;以及医疗气体、净化系统、医疗信息化基础系统、防辐射工程、污水处理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新增约300张床位。
2.3 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含施工图预算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勘察包含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包含本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及地质处理、详细勘察及补充勘察报告)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医疗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应的现场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2.6 本次总投资:约53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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