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QZBJ[GK]2025003
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2025年交通信号系统维护服务及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3,608.00元
采购包1(2025年交通信号系统维护服务及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993,60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3,608.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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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5030500-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 2025年泉港区电子类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 1(年) | 否 | 根据合同验收要求 | 993,608.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号1-1:合同执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内; 品目号1-2:供货期限为工程量金额总计达到80.3608万元或合同签订后一年,质保期为最后一批次工程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