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0146-YNZG-0007 项目名称:云南省机动车排污监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42.5 最高限价(万元):142.5 采购需求:(1)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污监管工作,对云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编制业务报告。(2)协助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数据三级联网,及时调度报告各州、市工作建设情况,做好数据分析报送。(3)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工作,统计并分析全省机动车维修数据。(4)协助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按时编制非道路数据报表并汇报。(5)协助开展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远程建设,做好重型柴油车检验数据及监控分析工作。(6)协助开展全省加油站油气回收相关工作。(7)联网质量工作,分析各州(市)上传的数据,并对不符合三级联网规范的数据分州(市)形成专题报告。(8)对州(市)上传的数据及视频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重柴车检测过程,发现问题后编写专题报告并上报。(9)对云南省机动车排污监管进行培训及日常技术支持工作。(10)配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检查、新车查验及培训工作。(11)配合厅大气处完成与机动车排污监控相关的其他工作。(12)报告编制: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编制业务报告,每周第一天提交上周的《周运维报告》,每月第一周提交上月的《月度运维报告》,并不定期地生成简报及车辆违规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5年11月—2027年4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3.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6.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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