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5】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景潇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5】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罗龙工业园区、九龙产业园区
2.2项目规模:占地约65.47亩,新建清洁能源标准厂房计容建筑面积约56900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含400个停车位和100个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清单)、后期技术服务等设计服务内容。 2.4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 2.7总投资约:约270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设计业绩或合同200万以上的建筑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