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昌景黄项目经理部
碎石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昌景黄项目经理部临建碎石询价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的碎石进行国内公开询价。
采购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昌景黄项目经理部碎石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CR2305-GZC-2025-WZ02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昌景黄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云安公路局镇安养护中心(原绿量电池厂)
2.采购内容
SS-01包件(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明细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证明资料(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3.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近三年最少一年(2022-2024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近三年最少一份(2022-2024年)(须提供签约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企业提供至少一家同类竞谈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报价人必须诚实守法、信守合同、服从询价人的统一协调分配。
4.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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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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