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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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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

土壤改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L0213G2509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齐农局函[2025]70号文件【关于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扩大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95%;省级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改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泰来县新建片区半拉山村

2.2 项目规模/内容: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14416亩耕地全部施用商品有机肥,用量为500公斤/亩。本项目抛洒费包含到施肥费用中。(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3 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4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6487200.00元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完成泰来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设计土壤改良项目14416亩耕地全部作业。(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土壤改良工程实施前,须先对土壤改良耕地面积进行测量,并出具测量报告。

2.7 质量标准:商品有机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最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NY/T525-2021)等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提供的货品需具备有机肥登记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土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 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投标截止之日前上一年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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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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