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法律事务部鄂尔多斯市神华神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8850,招标人为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法律事务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基于鄂尔多斯市神华神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东房地产公司)与神东煤炭签订的项目委托管理约定,为更好促进神东房地产公司后期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落实前期工程善后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处置因工程尾留事项引发的诉讼纠纷案件,现需委托聘请专业律师机构提供律师代理服务。
2.1.2. 采购范围:服务期内对神东房地产公司的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一审、二审、可能出现的重审、再审、抗诉等诉讼及执行程序。
具体服务事项以神东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诉讼(仲裁)案件代理通知单内容为准。后期合同签订与费用结算由神东房地产公司负责实施,落实执行。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预估总价合同,投标单位中标价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总价,实际结算价不能超合同预估总价。在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价的,甲方解除合同,并不负任何补偿、赔偿责任。本项目不承诺保底量。
2.1.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2.1.7、付款方式
个案委托代理服务全周期结束即:1.以终审结案的,出具终审裁决书;2.启动再审或抗诉的,出具最终结案裁决书;3.申请执行的,取得执行终结裁决书,凭合法有效发票60日内一次性支付个案代理服务费。
2.1.8服务地址: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法律事务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业绩合同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在2025年7月23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2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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