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台发改投资〔2025〕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住房保障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台江县 台江县城 。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两个子项。1、滨河护岸综合和整治工程,包括沿河建设混凝土安全护栏760m及周边绿化,场地平整3960㎡;2、绿色低碳园地工程。总面积19551m,包含铺装、景观小品、城市家具、绿电系统建设及村BA吉祥物LOGO建设。 |
2.3 合同估算价:8077961元。 |
2.4 计划工期:180 天。 |
2.5 标段划分:台江县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两个子项。1、滨河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沿河建设混凝土安全护栏760m及周边绿化,场地平整3960m²2、绿色低碳园地工程,总面积19551m,包含铺装、景观小品、城市家具、绿电系统建设及村BA吉祥物LOGO建设。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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