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BT-ZC2025026
项目名称:崇信县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360万元(第一包210万元;第二包40万元;第三包75万元;第四包35万元;);
最高限价:360万元(第一包210万元;第二包40万元;第三包75万元;第四包35万元;)。
采购需求:聚焦崇信县“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先型”发展定位,积极探索崇信县“1334”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新模式,即围绕“产业延链·赋能园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这一主题,聚焦“三大行动”夯实创业服务载体,突出产业发展,提升“三大平台”,助力创业服务能力,实施“四项服务”优化创业服务环境,以健全完善产业服务型就业创业平台提升为主线,以公共就业创业人才赋能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宣传推介为载体,着力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经过一年的创新推动,县域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网络不断健全,专业化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满足城乡群众多样化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实现各类群体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创业。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划分为4个包段,企业可以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个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一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包、第三包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3)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