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SX-250744-10940
项目名称:超高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见附件格式)
(3)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和盖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