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及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用房屋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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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驻政公开采购-2025-2 | |||||||||||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及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用房屋租赁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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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为驻马店市中医院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及智慧共享中药房项目提供厂房、实验室及办公场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规定,此项目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实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当按文件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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