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Sflfw-01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文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有关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Sflfw-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羿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897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2389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无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SSflfw-01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周期
1.项目预算:45.00万元
2.服务周期:2025年11月7日至2028年11月6日
三、技术需求(需要逐条响应)
为合法合规开展工作,采购方决定以比选形式选聘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就采购方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一般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分析建议或意见;起草、修改、审查采购方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中所需的法律文件、范本、合同等;协助制定采购方日常经营规章制度,梳理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为采购方有关人员提供法律培训;就采购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催告函、声明等法律文书;参与采购方重大事项的协商、调解等。服务项目内容及工作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日常咨询
工作内容:为采购方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工作方式:电话、邮件、当面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工作要求:高效、专业、详尽。如无特殊情况,口头咨询应及时回复;书面咨询,在采购方提交与咨询事宜相关的资料基本齐备的情况下,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合同起草
工作内容:起草、制作采购方工作过程中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通知、决定)
工作要求:基于采购方的立场,综合考虑采购方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和合同目的,既要在促成交易的基础上全面权衡风险和收益,又要在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合同起草为采购方推荐或选择可行的交易方案。
3.合同审查
工作内容:就采购方提供的待审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并完成合同。
工作要求:对采购方提供的或相对方提供的合同进行全方位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之情形;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明确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完备、明确,尤其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应进行着重审查。
4.应邀参与采购方的重大事项决策并提出法律意见
工作内容:针对采购方重大决策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律师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如发现采购方既往工作和目前工作中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作相对方存在需背景调查情形,律师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对违法性及违法后果予以说明。必要时,律师应当制作《法律建议书》或《紧急情况反映书》,如认为讨论事项涉及重大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法律论证的,可以提议进行法律论证,待法律论证后向采购方提交《法律意见书》。
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决策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
5.出具律师函、催告函、声明等法律文书
工作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陈述和提供的书面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第三方发出专业法律文书。
工作要求:在采购方提供关于需要致函事项的基础文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对账单、转账凭证等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表达意见,准确运用法律语言,起草内容简洁、要求明确的法律文书。在此过程中不得擅自披露、散布委托方或者其他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愿泄露的情况、信息。
6.制订、修改采购方内部各项制度规定
工作内容:供应商应对采购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其中不尽合理尤其不合法律规定之处并予以完善。
工作要求:以采购方现实需要为前提,以促进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合理化、高效率为目标,对既有规章制度予以完善,对欠缺的规章制度予以补充,从而实现用合法高效的规章制度推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
7.法律培训和宣传
工作内容:应采购方要求对采购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工作常见法律风险、劳动用工合规办法等。
工作要求:在了解采购方需求及受众职务、岗位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使其更贴近受众的实际需求;培训中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晦涩的法律术语,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确保受众能够理解培训内容;使用实际案例使受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在实际情境中的应用,从而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回答受众提出的问题;收集受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培训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
8.提供合同范本等资料
工作内容:根据采购方需要提供合同范本,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变化对现有合同范本进行更新。
工作要求:对采购方日常合同使用情况进行观察,对常用合同制作合同范本并提供给采购方使用,必要时须提醒使用方法;密切关注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变化,如发现变化,需对合同范本进行相应调整。
9.其他
工作内容:上述工作之外的其他与采购方日常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亦属于供应商的工作范围。
- 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被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行贿人黑名单、行业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
10.供应商应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成立五年以上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每家律师事务所仅可响应一次。
11.供应商应在行业内应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优势,总部设立地为北京,在全国主要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并在其他主要国家设立境外合作办公室。
1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理论及文字功底扎实,曾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精力充沛,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对采购方交付的工作如合同审核等必须亲力亲为,不得交付他人代为处理;对合同法、劳动法有深入研究;有体制内尤其中央机关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法律培训经验。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4)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份;5)廉政承诺书1份;6)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1份;7)拟派本项目人员业绩一览表1份;8)报价单1份;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无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结果1份;10)服务承诺1份;11)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12)供应商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给予采购人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1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组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4)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文件格式见第十一条,如无要求格式可自拟。
2.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提交三份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供应商可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响应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5年 09月25日09:30至2025年10月10日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主楼447房间https://www.ccgp.gov.cn/cggg/zygg/xjgg/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下载
3.获取文件文件售价:
0.0元
八、响应文件递交,审查资质,开、评标等相关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09月25日09:30至2025年10月10日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主楼444房间或直接带至开标地点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综合楼五层第二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30
邮编:100088
联系人:周羿 电话:010-62389752
九、评审原则
根据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两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谈判现场报价为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中最低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商。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国家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及本所采购相关管理制度
十一、响应文件格式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委托人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委托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授权委托人姓名: 签字: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全称(公章):
2.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设立资产
负责人
职务/级别
从业年限
主要业务范围
专长领域
执业人员数量及类别
其他情况简介
近5年内是否受到失信惩戒、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是否受过失信惩戒、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应答人:(加盖公章)
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所郑重承诺:本所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廉洁与诚信,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参与投标活动。
二、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绝不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不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三、坚决抵制违规违纪行为,不以贿赂、利益输送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四、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私下接触或交易。
五、如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5.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工作年限
职务/级别
专长领域
拟任本项目职务
备注
01
02
03
04
05
6.拟派本项目人员业绩一览表拟派本项目人员业绩一览表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作年限
执业年限
资格证号
学 历
毕业院校
专 业
专长领域
从业经历
主要业绩、荣誉等(不超过10项)
7.报价单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我所仔细研究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邀请书的情况,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的要求,我所按 万元/年收取法律服务费。
申请人:(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们(供应商名称)承诺,未有与我公司存在关联性的其他公司共同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品目号)的询价采购事宜。若违反此承诺,我们(供应商名称)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授权委托人姓名: 签字: 职务:
日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9.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组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组人员认为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和内容根据情况自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2025年 9月 24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8年11月6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国家、国家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及本所采购相关管理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或联合体投标。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被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行贿人黑名单、行业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10.供应商应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成立五年以上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每家律师事务所仅可响应一次。11.供应商应在行业内应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优势,总部设立地为北京,在全国主要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并在其他主要国家设立境外合作办公室。1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理论及文字功底扎实,曾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精力充沛,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对采购方交付的工作如合同审核等必须亲力亲为,不得交付他人代为处理;对合同法、劳动法有深入研究;有体制内尤其中央机关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法律培训经验。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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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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