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3-HTGC-G2025-0018 项目名称:泰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