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西咸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西咸世纪大道运营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XM-WZ-25-003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西咸世纪大道运营项目经理部,已于2025年4月1日开始试运营,现对世纪大道道路维养服务所需物资进行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咸世纪大道运营项目地点:西咸世纪大道沣东新城奥园璞悦湾,基本情况简述:与西咸新区世纪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咸新区世纪大道西段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委托运营合同,运营期限为20年。项目于2025年4月1日开始运营。业务范围:西咸新区世纪大道西段市政道路养护。机构成立时间:2024年4月1日;组织架构: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1人、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1人,副经理1 人、下设3个部门,即运营维管部、安全管理部、财税部。项目目前在岗人数9人。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招标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本次不设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登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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