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武宣县2022年七星湖周边无组织排放及部分乡村振兴重点村屯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来宾市生态环境局以来环函【2025】1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武宣县水投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2366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清水村、洪狮村、大岭村,二塘镇眉山村,通挽镇梧山村,东乡镇邓寺村。
建设规模:(1)在武宣镇大岭村大岭屯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75m³/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隔渣调节池+逆流生物滤池+BEC生态池”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相应管网系统。(2)在武宣镇洪狮村洪水口屯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30m³/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隔渣调节池+逆流生物滤池+BEC生态池”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相应管网系统。(3)在二塘镇眉山村眉山屯新建一套处理能力为75m³/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隔渣调节池+逆流生物滤池+BEC生态池”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相应管网系统。(4)在通挽镇通挽村梧山屯加盖1400×600×140mm盖板排水沟盖板0.5公里。(5)在武宣镇清水村清水屯建设资源化处理-化粪池/隔油池1座,处理规模为30m³/d,配套相应管网系统。(6)在东乡镇邓寺村邓村屯建设资源化处理-化粪池/隔油池3座,处理规模为12m³/d,配套相应管网系统。
合同估算价:480万元 招标范围:来宾市武宣县2022年七星湖周边无组织排放及部分乡村振兴重点村屯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3002881002366001001,标段(包)名称:来宾市武宣县2022年七星湖周边无组织排放及部分乡村振兴重点村屯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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