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
项目编号:ZLJL-2025-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超长期特别国债70%,区财政资金30%,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2.2 项目编号:ZLJL-2025-019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基坑支护设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一标段涉及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的 103个小区,主要包含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及热力管线。二标段涉及规划路及回墓东街2条市政路的给排水管线,主要包含给水管线DN400、污水管线及雨水管线DN500-DN1000。
2.5建设地点:一标段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拟对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正阳街道、春城街道、迎宾街道、铁西街道、合心镇的103个小区,主要包含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及热力管线等建设内容。二标段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规划路及回墓东街,拟对长春市绿园区规划路及回墓东街2条市政路,主要包含给水管线、污水管线及雨水管线等建设内容。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8年4月30日。
二标段:设计周期为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工程主体概算:32008.29万元。一标段工程费:26466.21万元、二标段工程费:555.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一标段: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投标人企业业绩的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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