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文轩苑项目部
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WXY-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修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文轩苑小区(以下简称文轩苑项目),项目业主为宁夏高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文轩苑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本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该项目用地面积99496.08 m² ,总建筑面积250562.85 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655.45 m² (地上住宅面积193462.1 m² ,商业建筑面积2836.73m² ,配套建筑面积2359.62 m²),地下建筑面积51907.4 m² (其中人防部分建筑面积11919.33 m²);建筑基底面积16736.3 m² ;建筑密度16.82%;容积率1.997;绿地率35.61%。 2、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21#住宅楼、22#公厕、S1商业和配套、地下车库(含人防地库)等工程。其中:1#、5#、6#、8#、9#、12#、13#、15#、17#、18#、21#楼栋层数为为18F;2#、3#、4#、10#、11#楼栋层数为11F;14#、16#楼每栋楼楼层均为12、15F;7#楼层为15F;19#、20#楼栋层数为17F;22#公厕1F;S1单独商业为1F、8#、9#楼配套商业为2F。 3、本项目计划分为三期开发,计划2025年9月份开工,工期会比实际天数长,大概时间是5-6年的工期。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具有本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方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出具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5年之后成立的新公司无须出具上述财务资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案件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参与投标,且不接受该主体及其股东、分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参与投标,也不接受该主体及其关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投资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1)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运距范围在35公里内)、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2)投标人须无条件保证供应本项目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