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CG2025-13
项目名称:龙川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3,211.1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川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143,211.1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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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ED 显示屏 | 指挥中心LED显示屏 | 15.31(平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205.00 |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基础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9,270.99 | - |
1-3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无人机图传套装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32,000.00 | - |
1-4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慧城管平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8,829.40 | - |
1-5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城管指挥中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8,905.7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川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