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采购医疗设备一批14(CQS25A0385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3856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1479AH
项目名称:重庆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采购医疗设备一批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60,400.00元
最高限价:5,299,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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氩气高频电刀 | 499,600.00元 | 1 | 台 | 气管、支气管、消化道的良恶性病变的治疗。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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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测试系统 | 433,300.00元 | 1 | 台 | 具备检测弥散功能,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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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86,000.00元 | 1 | 台 | 用于对手术器械、畏热、畏湿、骨科电钻、电刀、高分子材料、乙烯材料、软硬式内窥镜的快速灭菌。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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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普通) | 100,000.00元 | 10 | 台 | 用于监测病人各项生命体征的医用仪器,如监测心率、血压、呼吸、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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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监测仪 | 256,600.00元 | 1 | 台 | 通过多通道导联检测睡眠过程中的脑电、呼吸、血氧等多参数,用于诊断睡眠呼吸暂停、失眠等睡眠障碍,检测睡眠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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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治疗仪 | 343,300.00元 | 1 | 台 | 适用于非器质性失眠症的治疗。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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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治疗仪 | 185,000.00元 | 1 | 台 | 制备臭氧气体或臭氧水,臭氧消炎杀菌、调节免疫,用于各种感染、慢性疼痛及创面修复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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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尿管镜(主机+镜子) | 600,000.00元 | 2 | 套 | 满足泌尿外科尿道、膀胱、输尿管、肾盂检查与治疗的需求,包括主机、光源、摄像、显示、电子输尿管硬镜及相关异物钳、活检钳。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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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敏治疗仪 | 132,000.00元 | 1 | 台 | 用于镇痛消炎、促进组织修复、治疗过敏性皮炎、敏感性皮肤等。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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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2 | 2,563,300.00元 | 1 | 台 | 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主要用于外科手术过程中的诊断和观察手术过程,放大手术区域细节。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采购人通知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包6、包7、包8、包9、包10: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包2、包5: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包3、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9月24日 至 2025年9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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