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韶陂印皇洲水闸工程已由萍水规建字[20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上栗县彭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1154.5万元。
2.3计划工期:340日历天,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拆除重建韶陂印皇洲水闸,增设上游护底,增设下游消能防冲设施;更新改造右岸灌溉泵站1座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的一个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2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需提供相关截图开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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