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建余高招字【2025】3018号
1.招标条件
新余高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备安装二期项目 已由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余高发改字[2025]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余高新区数字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建设单位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余高新区。
2.2招标控制价:2724418.88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新增10个社区共计21个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分别为果蔬批发市场、景江社区(景江花园、现代风情);聚龙社区(湿地风情);立信社区(立信壹号、孔目江1号、时代华城);梅园社区(尚城国际、瑞和园、印象地中海、联龙小区);石岗社区(幸福世家);文景社区(龙湾、中大水岸丽都):新城社区(高层人才公寓):学府社区(学府名邸);阳光社区(盛世金鼎、幸福家园、悦府小区和泰家园):怡景社区(亲水湾)等 21 个小区共计 93 个充电桩点位。
2.4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包括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工作。
2.5质量要求:全新、正品、符合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提供设备材料的进场和配合调试、运行及验收时间需服从招标人安排。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投标时处于被“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实行主体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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