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实验小学高铁校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实验小学高铁校区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5】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5】1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用地约49.1亩,新建校舍约20000平方米,运动场约15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同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及后期保修工作.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单项工程实际开工为准)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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