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89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烽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6-520122-04-05-49034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息烽县城市维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20.37%;国有贷款:79.6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永靖镇,包括盘脚营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石桥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马当田村建筑垃圾消纳场,新萝村建筑垃圾消纳场,河坎村、雨洒村建筑垃圾消纳场5个消纳场;2.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74.90亩(其中盘脚营村55.14亩,石桥村35.77亩,马当田村75.27亩,新萝村113.98亩,河坎村62.45亩,雨洒村32.29亩)。本项目弃土总容量为835万立方米(约167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工程、办公管理区、功能区域建设、围墙与大门、道路系统、给水工程、排水设施、电气工程、设备设施、矿坑修复、复垦复绿;2.3项目总投资:14441.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01.17万元;2.4工期:55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相关服务:/勘察阶段监理:勘察阶段相关服务设计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相关服务保修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其他服务: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缺陷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