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炼油区化验分析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ZY25-SH03-FW1408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炼油区化验分析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2027年度炼油区化验分析业务外包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油区现有1000万吨/年常减压、3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220万吨/年连续重整、4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等23套主要工艺装置和完备的配套设施。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航煤、芳烃、聚丙烯、液化气、沥青、硫黄等。
投标方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生产工艺要求,承担质量分析检测,主要负责进厂原材料(除原油外)检验,炼油区(除聚丙烯中控、芳烃抽提装置中控及产品、MTBE装置中控及产品、公用工程)生产控制分析、出厂产品(除航煤)质量检验、副产品的质量检验;炼油区罐区及辅助设施的分析化验任务,机组用润滑油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环保在线设备停用期间的手工监测;化工区环保在线设备停用期间的手工监测、化工区烟气排放口比对;厂区厂界及厂内废气、厂界噪声检测;储备油公司、东油沥青公司生产控制分析等全部业主委托分析的检测任务;执行检验计划及临时增加的检验任务。主要分析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的氧含量、可燃有毒气体、罐顶气分析等;
(2)负责成品采样、装置取样、取(采)样车驾驶、样品容器清洗等附属业务;
(3)负责炼油区分析设备(设施)操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设施)外委维修项目的提报和维修配合工作,配合维修后的确认验收;
(4)负责分析方法建立及人员培训工作,配合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5)负责制订各项操作规程,建立与质量分析和质量控制相关的原始记录和台账,负责产品标准、分析方法、规程的管理与执行,负责标准溶液制备、试剂、标准物、标准样、参比样及试验用材料的入库符合性验收分析,负责做好各项分析化验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工作;
(7)负责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履行管理体系规定的职责;
(8)负责因广西石化发展及扩建要求新建装置,发包方委托的新增化验分析;
(9)负责发包方委托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是招标人所属范围内炼油区(除聚丙烯中控、芳烃中控及产品、MTBE中控及产品、公用工程)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码头等辅助设施的分析化验,化工区部分环保监测项目,储备油公司、东油沥青公司生产控制分析化验服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进厂原材料(除原油外)、中控样品、产品出厂(除航煤外)、安全生产、水质、环境大气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泵润滑(常规5项)等分析化验工作,也包括依托广西石化中心化验室的相关分析业务及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
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具体业务外包工作内容见附件1《业务外包工作职责、内容和合同价款构成》和附件2《分析检验计划》;工作要求与服务标准见附件3《业务外包工作要求与服务标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个中标人。
2.4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5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总价报价,以结算价为准),含税6%。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一)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炼化项目中至少有一项不低于50人的分析化验业务外包服务业绩且已履行半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及提供合同相对人证明连续运营半年及运营人员数量不低于50人的证明材料,不接受投标人自证。
3.6 投标人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付、服务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7 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8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承诺及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将被否决,责任自负。
3.9人员要求:
3.9.1管理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石油化工质量管理或实验室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化验室经理工作3年及以上。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盖章证明或工作单位部门盖章证明)。
3.9.2分析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从事相应分析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盖章证明或工作单位部门盖章证明)。
3.9.3 设备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化验室工作3年及以上,从事相应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盖章证明或工作单位部门盖章证明)。
3.9.4 安全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化验室工作3年及以上,从事化验室安全管理1年及以上。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盖章证明或工作单位部门盖章证明)。
3.9.5 化验班长: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或化验室操作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1年及以上带班工作经验。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
3.9.6 操作人员(12人):
(1)中控化验分析(包括水质、环境):在化验分析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各类大中专院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炼油、化工或化学、分析专业毕业,化验操作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
(2) 产品出厂分析(油品、化工):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具备1年及以上石油、化工化验室成品分析岗位工作经验。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表。
(3)取样、采样:高中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
(4)洗瓶:原则上年龄45周岁(含)以下。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 投标人承诺操作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55周岁(含)以下,且40周岁(含)以内的人员占比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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